海南省检察院原纪检组长郭彪受贿151万 一审被判7年

2015-08-11 来源:新华网 热度:3792℃

海南省检察院原纪检组长郭彪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郭彪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151万元。日前,海南省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郭彪有期徒刑7年。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彪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共计15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自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且已退缴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依法决定对被告人郭彪予以减轻处罚,以郭彪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据悉,2014年8月,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彪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郭彪简历

郭彪,男,1967年8月出生,海南文昌人,汉族,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法纪检察处副处级检察员,琼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副处长(正处级)、处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行政装备处处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