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2015-08-22 来源:最高检网站 热度:2330℃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

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东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东生,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东生利用其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东生简历

李东生,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东诸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高级编辑。第二届韬奋新闻奖获奖者。现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总警监警衔。曾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等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1973年4月,参加工作。

    1975年~1978年,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新闻专业。

    1978年,到中央电视台工作,从事电视新闻采编工作,曾任中央电视台新闻部时政组副组长、政文部副主任、新闻采访部副主任、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副台长。李东生在中央电视台工作期间,曾长期从事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的采访任务;参加六届人大、七届人大、八届人大、党的十二大、十四大、十五大、邓小平逝世、香港回归等一系列重大新闻事件的报道工作。

    2000年7月~2001年1月,担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

    2002年05月,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2008年02月29日,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

    2008年03月,担任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至2010年03月14日)、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2009年10月,担任公安部党委成员、副部长(正部级)。

    2010年08月,兼任国家亚运安保协调小组组长。

    2011年02月,担任公安部副部长(兼)、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

    2012年11月,担任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2013年12月20日,新华社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系第二位落马的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