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张宝相以培训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被查处

2015-08-2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热度:2074℃

2015年7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在大半年时间里,以参加培训为名分批组织干部赴全国20多个城市公款旅游的案例公布后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

2014年4月上旬至11月,固原市质监站以参加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宣贯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题培训为名,分三批组织本单位14名干部职工赴南宁、青岛和西安等地旅游,旅游费用13.06265万元在企业报销。固原市纪委给予张宝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部门免去其市质监站站长职务,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违规报销的旅游费用予以追缴。

事件回顾

2014年3月20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下发了《关于举办2014年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宣贯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分别在南宁、青岛、呼和浩特、昆明、厦门五市,分5期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质量监督人员等进行脱产专题培训。

固原市质监站在收到《通知》后,时任质监站站长张宝相指示办公室起草了培训安排,计划对质监站14名干部职工分三批组织外出培训。由于人员多,所需费用大,为此,张宝相主持召开站务会,专门研究参加专题培训相关事宜。会议研究决定,参加专题培训人员的所有费用待培训完毕后,分别在市质监站下属的固原建筑工程测试中心和固原宏创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报销。

2014年4月至11月,市质监站先后共派出14名干部职工,分三组参加南宁(第一期)、青岛(第二期)和厦门(第五期)专题培训。但实际上,第一、二组培训人员外出后,压根没有参加专题培训,而是直接按照事先商定的路线图,分别到有关景点旅游,并以打电话请示的方式征得张宝相的同意;张宝相本人参加的第三组也同样没有参加培训,而是直奔旅游目的地。4月21日至5月2日,第一组4人以参加南宁专题培训为名,先后赴南宁、北海、海口、三亚、重庆、武汉、洛阳、西安等地旅游。6月17日至27日,第二组6人以参加青岛专题培训为名,先后赴西安、青岛、济南、威海、泰安、蓬莱、烟台、大连等地旅游。11月4日至14日,第三组4人以参加厦门专题培训为名,先后赴西安、昆明、西双版纳、长沙、张家界、珠海等地旅游。共花费旅游费用13.06265万元,其中在测试中心报销5.38695万元,在宏创检验站报销7.6757万元。

查处经过

2014年11月初,固原市纪委收到反映市质监站站长张宝相有关问题的举报信后,高度重视,根据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当天就成立调查组对信件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核实。

初核中,发现张宝相涉嫌组织公款旅游。随后调查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询问,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相关人员并未如实反映问题,尤其对公款旅游一事矢口否认。但在查账的过程中,细心的工作人员还是发现了蛛丝马迹:在三期培训期间,没有培训费用的发票,却有去北海、三亚等地飞机、住宿及其他与培训无关的票据。

2015年3月20日,市纪委依据初核的事实决定立案调查。市纪委从财政等部门抽调业务强的骨干力量重新组成调查组,对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通过对票据的重新提取认定,核实市质监站先后在固原建筑工程测试中心和固原宏创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站共报销旅游费用13.06265万元。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市纪委又派2名干部到中国建筑业协会进行核实。4月17日,在中央纪委派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的大力支持下,调查人员来到中国建筑业协会详细了解了培训过程,并由中国建筑业协会出具了一份关于固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员在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五期专题培训班上无报名记录等证明材料。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4月27日,市纪委对涉及的14名人员分四组进行了集中谈话。张宝相作为质监站的负责人是此次谈话的重点。

“你是否参加了2014年住建部质监司举办的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宣贯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题第五期培训班?”市纪委工作人员开门见山直接抛出问题。

“没有参加培训,去旅游了。”在真凭实据面前,张宝相回忆当时的情况,没有一点辩解的意思。

“你认为报销的费用符合规定吗?”工作人员拿出有关财经纪律规定问道。

“不符合规定。”张宝相态度诚恳。

“那你认为你们这次以培训的名义外出旅游是什么行为?”工作人员继续追问。

“是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张宝相最终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张宝相胆大妄为,本想瞒天过海,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经过调查组工作人员的教育,张宝相作出了深刻检查,并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及时挽回损失,组织所有公款旅游人员全额上缴了违纪资金。2015年5月,固原市纪委给予张宝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组织部门免去其市质监站站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