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原广西苍梧县某镇某村的村支书,因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利用为村民办理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的便利,受贿、贪污惠农资金。近日,刘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被苍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经初步侦查查明:2011年至2013年间,刘某在协助该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的村民冯某等人给的好处费,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刘某在协助该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据为已有,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贪污犯罪。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