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仙游县大济中心小学原党支部书记、原校长郑步挺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郑步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五千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总和刑期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经查,郑步挺在担任园庄中心小学、钟山中心小学、大济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园庄、钟山、大济3个学区的所有小学的日常事务及人事调配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教研,保障后勤、安全等工作的职责,收受贿赂款132600元人民币;在担任大济中心小学支部书记、校长党期间,挪用公款8万元人民币用于个人使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