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因诈骗罪被判刑的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地税局第一分局原局长卿前文,服刑期间又被追查出挪用公款122万元,被洞口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近日,洞口县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根据对被告人卿前文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现年48岁的卿前文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9月12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4年7月,洞口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卿前文另有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遂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经查,卿前文原在洞口县地方税务局担任征管科科长和一分局局长期间,为偿还其妻彭秋英赌博所欠下的高额高利贷挪用征管科公款122万元,未退还公款100万元。 法院审理后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卿前文有期徒刑十二年。 因被告人卿前文此次犯罪系漏罪,法院遂决定对其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