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原副区长陆瑾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陆瑾(副局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终结,2015年12月23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陆瑾,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瑾利用其担任青浦区赵巷镇镇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陆瑾简历
陆瑾,女,汉族,上海人,1969年3月出生,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中专,中央党校大学,工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市金山区政府副区长。
1984.09——1988.08,上海安亭师范学校学生;
1988.08——1989.07,上海市青浦县实验小学教师;
1989.07——1989.11,借青浦县委组织部工作;
1989.11——1995.11,共青团上海市青浦县委常委;
1995.11——1998.10,上海市青浦县环城镇党委委员;
1998.10——2000.12,上海市青浦区(县)环城镇副镇长(1996.08—1998.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学习并本科毕业);
2000.12——2002.09,上海市青浦区青浦镇副镇长(2000.09—2002.06参加东华大学MBA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2.09——2004.02,上海市青浦区妇联副主席(其间:2002.01—2003.07参加上海市第10期管理干部高级培训班并赴美国杜兰大学学习);
2004.02——2005.07,上海市青浦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2005.07——2009.09,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4.03—2007.06在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习并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9.09——2011.11,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党委书记;
2011.11——上海市金山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5年9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