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南医院原院长一审获无期徒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2015-12-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697℃

一直以来,医疗腐败被认为是“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推手,反腐重拳也屡屡对其进行打击。然而,多年来,医疗卫生系统的“贪腐病”却一直久治不愈。安徽省阜南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刘学武任职期间,利用医院工程项目建设、药品采购、设备采购环节,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183.5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062.970717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近日,法院一审判决刘学武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1159万元

刘学武,生于1964年,2004年6月至2014年案发前任阜南县人民医院院长,2011年12月23日兼任阜南县卫生局副局长。在刘学武任职期间,阜南县人民医院的医疗水平和硬件设施获得飞跃式发展,医院大力发展的同时,不法商人也伺机围猎手握大权的院长刘学武。

2007年,阜南县人民医院综合医技楼(内科大楼)建设工程招标,徐某挂靠在中城建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下中标。2008年六七月份,刘学武接受徐某请托,为徐某在内科大楼建设工程施工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徐某10万元。两个月后,刘学武在拨付工程款方面为徐某提供帮助,在接受宴请时又收受徐某20万元。

杨某是一家医药及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的业务代表,与阜南县人民医院有业务往来,在医用耗材销售、货款清欠方面需要刘学武的帮助。杨某以江苏艾迪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名义向阜南县人民医院销售骨科医用耗材。刘学武接受杨某的请托,为杨某的器械生意提供帮助,于2011年5月份收受杨某一辆价值24.4万元的丰田越野车。

供药商郭某于2009年年底开始以安徽某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向阜南县人民医院销售药品,2012年,又以另一医药公司名义向阜南县人民医院销售药品。为了达到长期“合作”的目的,加深的“信任”,2012年11月底,刘学武安排郭某用身份证办一张建行卡交给刘学武使用。其在建行阜阳市分行营业部办了一张银行卡,把这张建行卡交给了刘学武,并把原始密码告诉了刘学武,后来郭某一直没有使用过这张卡。从2012年到2014年,郭某为了让刘学武帮忙关照业务,陆续向这张建行卡里转了180万元,据郭某交代,这180万元就是按照约定送给刘学武的。

经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4年6月至2014年7月,刘学武在担任阜南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先后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器械采购、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1159万元、价值24.4万元的丰田越野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

近1063万元不能说明其来源

2014年7月18日,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将刘学武从阜南县人民医院带至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接受询问,刘学武到案后如实交代了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并能积极主动交代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积极主动全额退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学武拥有现金、存单、银行存款、债权、人寿保险、基金、各项投资等共计2291.607531万元。刘学武家庭合法收入127.550568万元,家庭支出45.493754万元,受贿1183.58万元(含已退37万元),尚有1062.970717万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刘学武总共退缴涉案款项为2189.480548万元,被扣押越野车一辆。

数罪并罚,获无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元

2014年12月29日,阜阳市检察院指控刘学武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召开庭前会议,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刘学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183.5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有1062.970717万元差额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又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对其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刘学武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刘学武在办案机关掌握其较轻的受贿罪行时,如实供述较重的受贿罪行,且在案发后,已将全部赃款、赃物退出,对其所犯受贿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决刘学武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对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刘学武未退还的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1146.58万元、来源不明财产人民币1062.970717万元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一审判决作出后,刘学武提出上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