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未完成公司销售任务,被扣罚工资而心生怨恨,内蒙古某国企销售员陈某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发放促销产品、冒充客户提取以及私自变卖产品的方式侵占公司资产十万元。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提起公诉后,回民区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现年39岁的陈某是内蒙古某国企销售员,一直负责公司产品在商超销售业务。由于受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业务量一直不见起色,所以未能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陈某受到了公司主管的批评,并扣罚了半年奖金8000元。因为罚款问题陈某和公司领导产生了矛盾,但作为一名销售员,主要收入就是业务提成,而业务量的锐减也使陈某工资减少。因此刘某和公司主管发生了争执,并怀恨在心想着要报复公司。
就在担任公司销售代表期间,陈某利用给北京某超市送促销产品的职务便利,通过送货司机王某、董某将公司送往北京某超市的2500多箱高端牛奶私自变卖,所得现金全部占为己有。经呼和浩特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价值为十万元人民币。近日,内蒙古呼市回民区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犯职务侵占罪成立,遂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