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原副局长马晓东受贿案12月9日在陕西西安开庭审理。该案由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晓东在担任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总工程师、副局长及负责PDT(警用数字集群)联盟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人民币637万元、美金2万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马晓东及其辩护人针对指控进行了辩护。控辩双方当庭对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意见。此案经法庭审理后,择日宣判。
据了解,马晓东在任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期间主管通信信息技术规范、无线通信系统建设等工作,是警用数字集群标准(PDT)研发工作的具体负责人。2015年4月,马晓东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