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逐渐丧失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最终掉入金钱的温柔之乡,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舒某,终获刑10年。被告人舒某,现年53岁,重庆市人,研究生学历 2007年3月至2013年1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总经理,案发时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总经理。
经查,2007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舒某利用担任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达200万元(人民币,下同)。
其中:
1、2009年至2012年间,行贿人温某为了使自己向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销售雨伞、水杯等促销礼品的货款能够及时得到签字支付,向被告人舒某分5次送了现金共150万元;
2、2009年至2011年间,行贿人徐某为了在竞争激烈的手机配件生意中脱颖而出,向被告人舒某分3次送了现金30万元,获得了向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销售手机配件、电磁炉等促销礼品的机会;
3、2007年至2012年间,行贿人吴某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及时得到工程款,向被告人舒某分12次送了现金共18万元,使得其承建的中国移动钦州分公司及其下属各分公司的服务厅装修、基站土建等工程货款得到了及时拨付。案发后,被告人舒某积极主动退完全部赃款,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舒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