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4日,安徽省阜阳分公司银保专业化支公司驾驶员何明驾驶支公司车辆下乡展业回来较晚,私自使用公车到学校接其孩子,被阜阳市纪委暗访组发现。阜阳市纪委要求阜阳分公司党委对公车私用有关人员严肃处理。阜阳分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拟给予驾驶员何明警告处分,要求其做出深刻检查,并追缴燃油费2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支公司经理高绪善给予警告处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12-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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