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12-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858℃

1.桐梓县卫计局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桐梓县卫计局22名党员干部收受茅石等乡镇在春节、中秋、工作检查等期间送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8.14万元。遵义市纪委给予桐梓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杜隆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桐梓县政府党组成员(原计生局局长)毕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桐梓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茅石镇4名责任人、县卫计局14人党纪政纪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2.玉屏县政府副县长杨永华违规办酒问题。2015年1月26日,杨永华在玉屏县城为其父举办生日宴,收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3300元,并用公款报销宴请费用2300元。铜仁市纪委给予杨永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收缴。

3.贵安新区原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2月,时任贵安新区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夏明枢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决定以值班费、加班费、年终绩效奖等名义向本单位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82万余元。原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冯五一和原大学城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胡航多次参加会议。其中,冯五一违规审核签字发放津补贴29万余元,胡航违规审核签字发放津补贴25万余元。贵安新区纪工委给予夏明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冯五一、胡航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予以收缴。

4.安顺市农业科学院违规赠送土特产问题。2014年7月至9月期间,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分别向到该院检查调研工作的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涂江顺和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市地震局局长林龙生等8人,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伍巨和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白世友等5人,以及到该院参观的其他人员赠送土特产。安顺市纪委给予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书记郭俊超和安顺市农业科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张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涂江顺、林龙生、伍巨、白世友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对收受的土特产折款进行了退赔。

5.贵阳市图书馆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3月24日,贵阳市图书馆馆长郭春带队前往昆明采购图书并进行业务交流。3月26日,郭春一行5人前往大理公款旅游。2014年12月4日,郭春擅自决定给相关人员违规发放加班费1.74万元。贵阳市纪委给予郭春党内警告处分,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给予市图书馆副馆长杨鸿敏行政警告处分,贵阳市图书馆给予会计李红行政警告处分。公款旅游费用和违规发放的加班费已退赔。(贵州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