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定市徐水区安监局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为非单位车辆报销过路费。给予局长郑文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邢台市内丘县南赛乡派出所民警杨洪亮,利用职权,以“打招呼”的方式,介绍朋友免费进入旅游景区游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张家口市涿鹿县张家堡镇财政所所长赵宝宏,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秦皇岛市燃气总公司违规提供超标准接待,给予办公室主任王跃军党内警告处分;总经理周柏林负领导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廊坊市卫生局党委原委员程雨秋,在培训期间超标准住宿豪华套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北马圈子镇将公车过户到该镇工作人员个人名下,存在公车私照问题。给予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党委委员司瑞霞党内警告处分。
7.邯郸市磁县磁州镇南开河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堂,借乔迁新居之机,大办“乔迁宴”,违规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