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2-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371℃

1.干部“懒作为”问题。富宁县洞波乡计生办副主任科员、原主任陈瑞宏,于2007年至2013年2月任洞波乡计生办主任期间,将负责发放的辖区内居住偏远、难以联系和不符合条件的34户“少生快富”等计生补助对象的存折长期滞留在个人手中不予处置,涉及金额41794.82元,致使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2015年7月,给予陈瑞宏党内警告处分。

2.违规购置配备公务车辆问题。1997年5月至2014年5月,景洪市国土资源局以工程建设和国家土地督察为名,未经政府审批和政府采购,违规购置配备28辆公务车辆,严重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及违纪违规的9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给予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罕华留党察看一年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从元,党组成员、监察督察室主任岩纳,重点工程征地中心主任韩林卫,地籍和规划管理股股长杨继东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利安,党组成员、副局长许宏敏,党组成员、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仁建华3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景洪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郭林炎行政记过处分。(云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