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锡市新区硕放街道新梅路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孙建平等人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05年至2013年,孙建平伙同居委会主任陈晓青、党支部副书记邹建浩、会计邹荣元,编造拆迁补偿凭证,骗取补偿款52.5万元。孙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陈晓青、邹建浩、邹荣元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至六年。
2.无锡市南长区扬名街道梁中社区党工委原书记诸全南, 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间,利用职权,先后7次挪用社区资金180万元,擅自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盐城市建湖县冈西镇港东村党总支部书记盛如万、村会计张宗玉、计生专干陶干,截留3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1.05万元,购买办公家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人武部长周德平,利用分管农村厕所改造的职务便利,先后6次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2.4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南京市六合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原局长张文才,在担任六合区经济开发区蒋湾村支部书记,六合区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规划建设部部长兼建设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52.9万元,并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财产100万元,追缴受贿所得152.9万元。(江苏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