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12-2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热度:1135℃

1.阿坝州马尔康县日部乡木郎村村委会主任让板,在该村实施通村公路建设期间,以“借”的名义向道路承建商祁某某索要10万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8月,马尔康县纪委给予让板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房管所原工作人员李绍仙,利用其在拆迁过程中的职务便利,先后为康某、余某、李某某等人虚增拆迁房屋、农场面积,使得拆迁户多获拆迁补偿款,事后收受这三名拆迁户送的感谢费共计9.1万元。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给予李绍仙开除党籍处分,白马镇政府给予李绍仙开除公职处分。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李绍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凉山州会理县公安局交通运输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钟昭、原教导员安飞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且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分别收受服务管理对象礼品礼金折合6万元、5万元。2015年9月,会理县纪委分别给予钟昭、安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5年春节前,成都市金堂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科长刘权的家属收受管理对象所送红包6000元,事后刘权知晓但未按规定上交。2015年7月,金堂县纪委给予刘权党内警告处分。

5.自贡市沿滩区刘山乡利民村和云丰村各虚报一户C级危房改造户,分别得到补助资金7500元,作为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乡党委书记何俊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刘山乡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明某长期借用一辆轿车作为公务用车,且在多次公车清理中未按规定进行整改。2015年8月,沿滩区纪委给予何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雅安市荥经县宝峰彝族乡杏家村党支部书记周均与村委会主任蒲世芬瞒报该村多名低保人员已死亡的情况,领取低保款5610元,用于其他开支。2015年3月,宝峰彝族乡党委分别给予周均、蒲世芬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