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黑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瑾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瑾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在拆迁补偿方面谋取利益;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行政执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张瑾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人事利益;为官不廉,亦官亦商,亲清关系错位,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搞权钱交易,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瑾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瑾忠简历
张瑾忠,男,汉族,1968年4月生,黑龙江五大连池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黑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黑河天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黑河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黑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黑河市金融办主任,黑河市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黑河市财政局副局长,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黑河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黑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黑河市副厅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