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锦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盘锦市盘山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立佳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14年至2019年,陈立佳违规为企业抵押贷款提供帮助;2020年至2021年,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陈立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陈立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刑侦大队原二级警长张君芝破坏执法环境问题。2014年至2019年,张君芝任盘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等职务期间,多次帮助他人打探案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张君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张君芝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牛志彬破坏司法环境问题。2009年,牛志彬任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期间,在审理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未依照规定送达诉讼文书、故意违反规定拖延办案、再审案件未经合议庭评议、错误签署申请执行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2022年8月,牛志彬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