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4-12-31 来源:秦风网 热度:330℃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咸阳市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咸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经理陶省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6月至2018年1月,陶省昌在逢年过节及操办婚丧事宜中多次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共计4.66万元。2012年至2016年,陶省昌逢年过节多次向他人赠送礼品、礼金共计4.5万元并用公款报销。陶省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武功县公安局贞元派出所原所长马兵强违规接待等问题。2019年3月至2022年12月,马兵强违规使用公款4.6万元购买香烟等用于所内招待。马兵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3.金山公司原总经理杜振武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金山公司累计购买香烟支出6.66万元用于公务招待,并以购买茶叶名义违规支出其他用于公务招待的烟、酒等费用22.92万元,共计29.58万元。杜振武身为时任金山公司总经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杜振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乾县人才交流中心原主任高收昌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高收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私家车加油费,累计2.07万元。高收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淳化县铁王镇塔尔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寇小红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铁王镇塔尔寺村村委会公款吃喝共计花费1.5万元。寇小红作为塔尔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