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昌江县监委对临高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孙启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启明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送礼、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决定大额资金使用,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孙启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昌江县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昌江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