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乐山市委批准,乐山市纪委监委对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原党支部书记曾贤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曾贤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作风懒散;漠视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插手干部人事工作;安排他人“吃空饷”;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列项目开支、截留租金等方式套取、骗取单位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数额巨大;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较大。
曾贤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曾贤盛开除党籍处分;由乐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