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哈尔滨市委批准,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蓉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及其身份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工作纪律,违规置换土地、违规核定土地收储补偿金数额,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陈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贪婪成性,滥权妄为,大肆收受贿赂,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哈尔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哈尔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蓉开除党籍处分;由哈尔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蓉简历
陈蓉,女,满族,1965年9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在职大学学历,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党委书记,松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3年3月被免职。
(哈尔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