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9月13日)落案起诉一名女子,控告她涉嫌使用虚假工作推荐信,向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申请担任一间保险经纪公司的负责人。
刘雅儿,37岁,景愿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景愿)董事,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她已获廉署准予保释至星期五(9月15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根据《保险业条例》,持牌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须委任一名负责人以履行涉及受规管活动的相关责任,负责人须拥有最少五年保险业经验,包括两年管理经验。有关公司须获保监局批准方可委任负责人。
被告于案发时为景愿的董事,她同时在一间持牌保险经纪公司积金超市有限公司(积金超市)任职销售及营销助理经理。景愿于2021年3月8日向保监局申请委任被告为其负责人。
被告涉嫌知道一封积金超市工作推荐信为虚假文书而在上述申请中使用其副本,意图诱使保监局接受它为真文书的副本。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该工作推荐信指被告为积金超市营销总监,但该公司并没有该项职位。
如保监局知悉上述申请载有虚假资讯,便不会批准被告的申请。
保监局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