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鞍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岫岩满族自治县委批准,岫岩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偏岭镇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曹佩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曹佩珩在任偏岭镇副镇长期间,对其分管部门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好处费行为失职失责;其本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数额巨大。
曹佩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破坏营商环境和政府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曹佩珩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