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崇明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上海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永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3年至2023年,张永华在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司食堂等地,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张永华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等问题。2024年10月,张永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崇明区卫生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黄松飞、原副主任陈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1年至2023年,黄松飞、陈俊先后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餐费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黄松飞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罪等问题。陈俊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等问题。二人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崇明区林业站行政许可科原科长卫标和现任科长宋德裕不正确履职问题。卫标和宋德裕工作责任心不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批后监管执行不到位,未发现补建林地位置偏差,也未对临时使用林地及林木回迁开展批后监管。另,宋德裕在负责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工作期间,工作不够认真细致,对其经手的车辆维修项目未作仔细审核,致使区林业站多支付车辆维修费用。2024年9月,宋德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卫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