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大同市委批准,大同市纪委监委对大同市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秦靖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秦靖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秦靖成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秦靖成开除党籍处分;由大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大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