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鞍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原鞍山市交通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杜兴保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12年至2018年,杜兴保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辽宁某建设公司经理刘某等8人打招呼,为其儿子经营的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谋取利益共计447.45万元。杜兴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杜兴保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原副县级干部、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佩林破坏审批环境问题。2013年3月,赵佩林在明知鞍山市某珠宝玉器有限公司伪造土地使用证申请县电影院房屋改造项目的情况下,隐瞒不报,违规同意拨付共计195万元给该公司作为动迁补偿资金。2023年3月,赵佩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原副镇长曹佩珩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曹佩珩利用其负责镇内企业防疫保供车辆闭环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对违规车辆予以放行,并为没有在县货运平台报备的车辆办理通行证,从中收受30余家企业好处费,共计22.2万元。曹佩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曹佩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