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方市委批准,东方市纪委监委对东方市东方中学原校长陈永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永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方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方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永葆开除党籍处分;由东方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东方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