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昌市委批准,文昌市纪委监委对文昌市公安局翁田派出所原所长陈小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小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包庇他人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在承揽运输石英砂项目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文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文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小海开除党籍处分;由文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文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