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万宁市监察委员会对海南省三江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一级高级警长贺爱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贺爱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个人应当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贺爱国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收钱敛财,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贺爱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万宁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海南省委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