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3月1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大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大东区长安街道长安社区开展沈阳市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进百家社区、入万户家门”专项行动,为残疾人送上精准、暖心法律服务。
活动现场设置了普法宣讲区、法律咨询区、座谈交流区等多个法律服务功能区域,辽宁省高院、沈阳市司法局、市残联工作人员组成“学雷锋助残普法志愿队”,为残疾人及社区居民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辽宁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联合开展的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活动,是践行雷锋精神,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举措。辽宁省高院将持续深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司法服务,推动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贡献力量。
在普法宣讲区,辽宁省高院的法官们结合典型案例,对残疾人关心的劳动就业、婚姻家庭、侵权赔偿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现场宣讲残疾人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惠残政策,讲解残疾人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和办理程序;在座谈交流区,法院、司法行政、残联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围绕“深化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普法供给”主题开展深度对话。此外,残联工作人员还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资料,并提供权益保障方面政策咨询服务。
沈阳市残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雷锋精神的核心内容,也是新时代践行雷锋精神的重要途径。我们与辽宁省高院、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这次活动,就是要把雷锋精神转化为服务残疾人的实际行动,通过深化“残联+法院”“残联+司法”协作机制,及时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切实解决残疾人的急难愁盼问题。
编辑:武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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