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吴查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经查,吴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和党性原则,长期破纪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于心计,与他人共谋,掩饰隐瞒违纪违法事实,处心积虑对抗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接受他人提供的旅游安排;违背组织原则,违规插手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从政要求,亦官亦商,公权私用,肆无忌惮收受礼金,违规放贷收取高额利息,大肆兜售个人书籍获取暴利,利用职务便利插手企业改制并经商牟取巨额利润,且退休后仍不收敛;利欲熏心,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污染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对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吴查简历
吴查,男,汉族,1953年2月生,甘肃靖远人,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8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71.03-1972.03 甘肃省靖远县花岘学校任教
1972.03-1975.08 甘肃师范大学蒙语专业学习
1975.08-1978.09 甘肃省酒泉干校干事
1978.09-1983.10 甘肃省酒泉地委统战部干事
1983.10-1985.11 共青团甘肃省酒泉地委副书记
1985.11-1986.10 共青团甘肃省白银市委书记
1986.10-1989.11 甘肃省靖远县委副书记
1989.11-1996.06 甘肃省白银市土地管理局局长
1996.06-1997.05 甘肃省白银市土地管理局正县级干部(借调到白银市委组织部工作)
1997.05-2001.06 甘肃省白银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1.06-2004.03 甘肃省白银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2004.03-2006.07 甘肃省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06.07-2011.09 甘肃省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11.09-2013.03 甘肃省白银市人大常委会副地级干部
2013.03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