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克山县委原书记刘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国文违反政治纪律,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小金库”款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
刘国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工作中擅权妄为,违规出借巨额财政资金,将干部选拔任用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经济上贪婪无度,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肆收受礼品礼金,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疯狂敛财;生活上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绝大部分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顶风违纪,毫不收敛,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国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规定终止其中国共产党齐齐哈尔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克山县第十九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国文简历
刘国文,男,汉族,1969年10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农艺师。
1988.09—1991.07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
1991.07—1997.10 省农牧渔业厅农业企业管理站科员(其间:1992.10—1995.07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7.10—1999.08 省农牧渔业厅农业企业管理站经营管理科副科长
1999.08—2003.11 省农牧渔业厅农业企业管理站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
2003.11—2004.08 省农机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2.04—2004.08挂职任虎林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
2004.08—2009.04 省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副主任
2009.04—2011.07 省农业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2011.07—2014.02 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4.02—2014.04 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发展计划处处长
2014.04—2016.12 省农业委员会发展计划处处长
(2014.03—2017.01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15.12—2016.12挂职任克山县委副书记)
2016.12—2017.05 克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2017.05—2017.06 克山县委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
2017.06—2022.11 克山县委书记,克山县委党校校长
2022.11—2023.04 克山县委党校校长
2023.04 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