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大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兼原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忠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忠彦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接受非上市公司股份从事营利活动,组织安排公款旅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拨款以及企业宣传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忠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忠彦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