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疾控发[2004]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7号),实现我国政府在联大艾滋病防治特别会议上所作的承诺,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卫生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1《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
2《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试行)》
二00四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