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2015-11-03 来源:互联网 热度:1483℃

建标标函[2005]7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市政管委):

自2000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发布实施以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条文》的实施与监督,开展了许多具体的工作。但是在标准的实施过程中,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工作,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灵活有序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管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的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调研提纲(见附件)的要求,针对七个方面的调研内容,组织有关单位提供一套完整详细的材料,于2005年9月25日前报我司。

二我司将于近期内分地区组织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派熟悉房屋建筑城市规划或城市建设方面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的相关人员参加。

三我司将选择部分地区(包括市区县)管理部门(机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企业有关协会进行实地考察,请届时予以大力支持。

联系方式: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电话及传真:010-58934385邮编:100835

附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调研提纲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调研提纲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工作,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灵活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贯彻执行,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部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司决定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情况的调研工作。具体调研内容:

一本地区(包括市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配备情况如何?还有哪些机构具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的职责?

二2000-2004年,本地区在房屋建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针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三2000-2004年,本地区开展了哪些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其组织形式检查方式检查情况和结果如何,对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采取了哪些处罚措施?

四根据监督检查活动的情况,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法规制度执法处罚监管机制标准内容的科学合理性或其它方面,举例说明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主要原因。

五本地区在房屋建筑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方面,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哪些环节需要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

六举例说明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可能造成的教训和危害,在2000-2004年本地区发生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哪些事故是由于违反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的,比例如何?

七对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本地区有哪些好的成功经验,对下一步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以上内容请于2005年9月25日前报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