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6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即将临近之际,5月14日,公安部通报了防范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且针对每一起典型案例,均做出防范提醒。有限公司及所属澳门分公司以销售香薰油、化妆品、红酒等产品为幌子,实际以收取“入门费”、按层级发展人员和按“人头”返利方式,招揽内地人员从事传销,参与人员涉及广东、湖南、湖北、江西等省份数万人。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相继对亮碧思公司有关人员涉嫌传销犯罪立案侦查,涉案金额数亿元。
【警方提醒】由于法律制度差异等原因,亮碧思公司在境外仍然存在,不断蛊惑内地群众参与传销活动。广大群众对传销组织要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参与传销害人害己,最终必将血本无归。
【典型案例】邓某等人打着“P2P网络借贷”(即个体与个体间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直接借贷)的幌子,以月息3.1%至4.0%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互联网宣传、电话联系及投资人相互介绍等形式,向1300余人非法集资1.2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警方提醒】网络借贷鱼龙混杂,一些不法分子打着“P2P”幌子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被一些时髦概念所蒙蔽。
【典型案例】唐某在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某餐馆结账时,先拿出一张百元真钞,店主找钱时,又说有零钱,掏出一张5元纸币。店主提出纸币破损严重,唐某又拿出一张百元钞票。店主发现这张百元钞票是一张假币,将其扭送至派出所。警方顺藤摸瓜,破获一起特大运输、购买假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假币面值1047万元。
【警方提醒】目前我国并没有所谓肉眼无法识别的“高仿真”假币,普通群众不借助仪器也能有效识别钞票真伪。只要群众提高警惕,不法分子就没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