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锋 员 赵学玭 李红
犯罪嫌疑人董某某,因报复工友于1994年在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制造了一起特大爆炸案,致4人死亡10受伤后潜逃。记者近日从甘肃省陇南市检察院获悉,隐姓埋名潜逃了21年的董某某已被文县警方今年6月份在云南省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之中。
经查,1994年6月,四川省江油市北城乡柳林村村民童某某、瞿某某、刘某某、陈某、董某某五人先后来到文县碧口镇响浪村佛儿崖河坝私人采金点当架厢的匠人。1994年6月14日,由于金坑下雨涨水无法施工,董某某趁四周无人便去涮金的金盆里偷着涮金,结果被负责看管槽子的强某某发现后制止。事后,一起在该地干活的老乡童某某、瞿某某、刘某某、陈某四人都觉得董某某的偷盗行为给四川老乡丢了脸,便在背地里议论董某某,被董某某听见。四人又用不和董某某说话和发烟时故意不给董某某发等方式孤立和排挤董某某。当日晚四人又没有给董某某留睡觉的地方,董某某去了强某某所住的工棚挤了一宿。
1994年6月15日早上6时许,董某某冻得睡不着,便起床生火烤火,并给工地工人们做早饭。这时,他发现帐篷里有一袋炸药和一盘导火索,董某某突然想起童某某、瞿某某、刘某某、陈某四人对待自己种种的不是,不由恨从心起,便打算实施爆炸报复童某某等四人。董某某先取出一部分炸药装进桶里,又将导火索和雷管放进炸药中制作成一个土炸弹。之后,董某某提上炸药桶走到童某某等四人住的帐篷旁,用烟点燃导火索,将炸药桶从门中扔进去,爆炸导致童某某、瞿某某、刘某某、陈某四人当场死亡,强某某等10人受伤。
据办案机关介绍,董某某作案后,一直沿着白龙江河道向下游逃跑,途中将包里剩余的炸药、雷管一起扔在河里。在陕、甘、川等地来回逃窜一段时间后,最后落脚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持假身份证隐姓埋名在此处长期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