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利用外挂工具,远程侵入我市某公司开发的游戏系统,随意修改、增加账号游戏金币数量,贩卖给游戏代理商获利。近日,广西桂林秀峰检察院提起了该市首例入侵游戏系统终端,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的公诉。
经依法审查,2015年5月,福建寿宁县男子李某(29岁)从朋友处得知一种高效发财方法,就是通过电脑远程操控赚取钱财。当年6月,李某来到福建厦门市,朋友将利用“黑客”工具刷游戏金币的方法教给李某。2015年6月的一天,李某使用笔记本电脑按照此方法,先在网上下载“黑客软件”,然后用自己玩游戏的账号,登录一款知名网络游戏系统终端。
随后李某通过“黑客软件”,侵入我市一家公司游戏系统终端,截取游戏金币数据,任意对账号内游戏金币数据修改、增加。当天,李某通过近40次的修改,非法获得游戏金币约34亿个,随后将游戏金币卖给游戏代理商兑现,造成被害公司损失3万余元。
2015年8月,李某在福建寿宁县被警方擒获,后押回桂林,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的数据进行修改的操作,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