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12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因熊宗宾等8人非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深圳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熊宗宾、蓝忠、吴声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私自储存、转卖被扣押的禁止进口的走私冷冻肉品41.48吨;冯少英、欧泽浩、廖国伦、王彩芳、陈彦平明知该批冻品无正规手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转卖或介绍他人购买。上述违禁肉品被追回25.31吨,其余均已流入市场。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对涉案冻品两次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检得部分冻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部分冻品来自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不允许进口。
2016年11月11日,深圳市检察院就该案在《深圳特区报》B3版刊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告,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或有关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公告期满,未有相关机关或组织就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为保护食品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检察院就该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