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西藏首例涉土地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四名员额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
经审查,2018年,被告人拉某在没有取得相关行政部门审批情况下,非法占用拉萨市城关区娘热乡加尔西村5组农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非农建设,修筑单体别墅9栋。经拉萨市自然资源局测量并认定,该建筑群占用耕地面积共计12872.83平方米,占用天然牧草地面积共计16061.28平方米。
2019年11月22日,该案由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对拉某构成非法倒卖土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侵害公共利益予以指控,并就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拉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侵害公共利益供认不讳,并当庭向公众赔礼道歉。
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案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强巴卓玛表示,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赋予的公益诉讼职能的一个缩影,再今后的工作中,城关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服务生态建设,保护国有土地资源,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绿色”检察工作重要抓手,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