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首例涉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2020-01-0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669℃

法制网讯 记者王家梁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检察院组织威宁县院提起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威宁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判令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然而,由于未成年人对食品安全认识不足和相关部门疏于监管,在威宁县各中小学校园周边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流动摊贩违规加工、生产、经营食品;商店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问题,严重危害学生身体健康,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确保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积极履职,依法向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庭审中,市场监管局对检察院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服从法院判决,并当庭表示将引以为警示,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保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校园周边学生食品安全。

出庭参与诉讼的检察官邹军表示,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威宁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回应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关切,持续关注跟进威宁县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保障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