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察机关对销售假冒医用口罩者提起公益诉讼

2020-07-08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72℃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唐荣 通讯员汪林丰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假冒注册商标口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了解,这是深圳首次在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3月12日,黎小姐在网上寻求购买口罩的渠道,一位自称“刘总”的人称有大量医用口罩,黎小姐便与“刘总”联系,“刘总”发来了口罩样品,黎小姐一看,是某知名品牌医疗公司的医用口罩,非常放心,于是约好价格,采购了3000个。3月14日,黎小姐收到该知名品牌口罩后,将照片发到微信群,群里有一位该知名品牌医疗公司的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这不是该公司生产的医用口罩,于是提醒黎小姐。黎小姐赶紧质问“刘总”为什么售卖假冒的口罩给她,心虚的“刘总”把钱退给了她。

有假冒品牌在市场流通,引起了这家知名品牌医疗公司的留意与重视,公司报警后,民警很快将“刘总”抓获,现场查获了几大箱假冒该知名品牌医疗公司的医用口罩。经抽样检测,该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均不超过50%,远未达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YY/T0969-2013推荐行业标准不小于95%的要求。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深圳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20年2月,刘某非法印制了一批带有该知名品牌医疗公司商标、“食药监械(准)字”编号的医用护理口罩包装袋,并购买了一批“三无”口罩装入袋中,冒充该知名品牌公司的医用口罩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刘某共对外销售12550个假冒医用口罩,非法获利24015元。

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刘某被刑事立案,龙华区检察院依法对刘某审查起诉。在办案中,检察官意识到,刘某假冒知名品牌、并非法印制“食药监械(准)字”编号的医用护理口罩包装袋,向不知情的公众销售不具备防护效果的假冒医用口罩,这已侵害了不特定社会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龙华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审查。近日,龙华区检察院对刘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要求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刘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刘某按照已流入市场的不符合标准的假冒注册商标口罩的销售金额,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限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