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法院在线审理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20-09-17 来源:法制网 热度:1363℃

法制网讯 记者颜爱勇 通讯员陶曼 近日,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法院在线庭审理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告人德某某是刘某某雇佣打草的司机,2019年9月27日上午,德某某在未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打草,因电瓶外接线打火引起火灾。经鉴定,失火林地火烧面积共计4829亩,其中未成林造林地面积699亩、宜林地面积4130亩。

经法院主持调解,霍林郭勒市检察院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德某某、刘某某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于2021年4月至5月间在案发地履行基本恢复造林34300株,补偿性恢复造林105株,共计恢复造林34405株。若二被告逾期不履行上述生态修复义务,应承担连带生态环境修复费1010727元,本案鉴定费60000元由二被告承担。被告人德某某因疏忽大意引发火灾,其行为构成失火罪,鉴于德某某认罪认罚,且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与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且判处缓刑有利于其尽早植树造林恢复生态,故对德某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