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珍贵革命历史文物

2021-11-18 来源:法制网 热度:958℃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 通讯员沈思佳

1945年,新四军多支部队驻扎于浙江省德清县洛舍镇,留下了许多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和革命事迹。在日前浙江省文物局公布的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中,德清县有且只有洛舍镇的一处新四军标语入列。

“原来只听老一辈人说起过标语背后的故事,现在村里的年轻人几乎都不知道这些标语原来是革命文物。趁这次机会,我们一定要把它们修缮好、保护好,让子孙后代时刻铭记历史,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4月20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高骏在新四军标语前,现场复查标语的损毁状况并向周围村民了解标语的日常保护情况。

说起这一处“红色标语”,老一辈们都会娓娓道来。抗日战争时期,以共产党员为骨干的浙江省战时政治工作队进驻洛舍,新四军第2、第8两支部队挺进洛舍,先后建立起中共武德县委会、中共洛舍区委会、洛舍区抗日民主政府、洛舍镇抗日民主政府等机构。为鼓舞群众、振奋精神,当时在许多村房的墙上书写了抗日标语。随着岁月流逝,如今仅剩“失足人士来归一律准予自新”等两条标语。原来还有其他两条标语,因所在房屋失火等原因已被损毁。

这些普通农家墙面上的“红色标语”,如果不是特地介绍,很多人都误以为是村民自己写上去的,甚至存在一定损毁风险。

为做好新时代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大力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德清县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一次保护革命文物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承办检察官在勘查现场时发现,由于疏于管理、年久失修,墙体与标语均存在脱落、裂缝等现象,标语内容残缺、字迹模糊不清。

“我们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将标语在原址上保护起来,这样才能最好地展现标语的历史环境和文化氛围。”德清县检察院检察长周甲准说。

德清县检察院联合相关文保单位召开圆桌会议,邀请省级文保专家对标语进行“健康评估”并“开方治病”,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保护红色标语的历史文化价值。

周甲准说:“革命标语记载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不断前进的伟大历程,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身边革命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不仅是对检察干警思想上的红色洗礼,更能增强革命传统教育的感染力和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