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中近1/3存在“开车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11月1日起,开车途中手动操作移动电话或电子设备将处罚款300元、记2分。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将“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修订为“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其中表述将“手持”变为“手动”。
交通事故数据显示,2018年,深圳市涉交通死亡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总计316人,其中94人存在“开车玩手机”等分心驾驶行为,占总数近1/3,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指挥处情报科副科长俞晓琨介绍,只要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存在手持、手点、观看电子设备等行为,哪怕电子设备不在手上,都会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广大司机关心的手机导航或接听回拨电话等情况,交警部门解释,交警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认定将主要从操作时长、操作次数、观看与驾驶无关内容等影响视线、导致驾驶分心的使用行为入手。
因此,在保证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司机迅速点击导航、用耳机接听拨打电话,营运车驾驶员秒接单等行为将不纳入处罚范畴。但在车辆快速行进过程中,这些行为如影响到交通秩序,甚至直接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丰雷 邓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