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曝光两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2019-08-26 来源:法制网 热度:1164℃

法制网讯 记者郄建荣 近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公开通报两起企业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一起是青海欣固公司沥青项目违法投产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另一起是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突出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督察组要求,两地不管是什么企业都要依法监管,严格执法,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据督察组介绍,督察发现,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青海欣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沥青混合料项目,在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成的情况下,这一项目即违法投入试生产,截至督察时已累计生产沥青混合料7000余吨,由于污染十分严重,引起周边群众不满。

督察组说,由于污染治理设施严重缺失,导致这一项目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现场检查时,远远就看到青海欣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烟囱排放滚滚黑烟,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沥青味。

就上海振华集团环境违法问题,督察组指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长兴基地的大气污染问题。长兴基地60%左右的喷漆是露天作业,每年露天喷漆使用240万升左右的油漆和60万升左右的稀释剂,这些露天喷漆工序没有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危害。督察组现场检查还发现,长兴基地仅有30台焊接废气收集设备,只能收集处理全基地3%的焊接废气;现场检查时,这些仅有的焊接废气收集设备闲置一旁,没有正常使用。

督察组指出,振华集团作为中央企业,政治站位不高,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正常监管不配合。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督察组要求上海市有关区县和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振华集团长兴基地各类环境违法问题,敦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督察组要求上海市有关区县和部门要坚决落实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不管是什么企业都要依法监管,严格执法,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针对青海欣固公司沥青项目违法投产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督察组说,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和湟中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监督、检查、处理均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督察组将要求地方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