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刘亚磊 郑娜
一企一策,由“破产”变“重组”,让企业“缓口气”从“沉睡”中“苏醒”;
广开绿色通道,“活水养鱼”慎用执行手段,让执行积案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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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一项项落地生根的司法举措,一件件高质高效审理的涉企案件,12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德平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感叹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公司拥有标准化厂房及可利用的设备,如果进入破产清算,债权人和职工权益得不到保障,公司持有的铸造许可证难以发挥其市场价值,我们认为,该公司具有重整价值。”南阳中院受理西峡县金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后,一方面在当地与相近行业积极对接沟通,另一方面与抵押债权人协商谈判,最终多家银行均同意适当降低受偿率促使其重整。11月2日,该案从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经多方表决,该重整草案获得高票通过。
如今,该公司职工债权全额清偿,普通债权综合受偿率达到4.92%,有效盘活了2000万元资产,实现债权人与投资人双赢,公司重返市场。
“多亏了南阳中院!否则我们难以走出低谷。”河南天冠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说,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生产,累计向市场供应酒精消毒产品1000余吨,为缓解防疫物资需求作出了贡献。但公司又是多起法院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被采取限高措施,于是他们向南阳中院递交了帮助协调解决公司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申请,南阳中院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为帮助企业解决类似问题,南阳中院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执行工作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纳失”“限高”措施,助力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对于因生产经营出现资金暂时周转困难,特别是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企业,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执行措施,对企业的厂房、机器等生产经营性财产尽可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予以“活水养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秦德平说,全市两级法院将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进建设更优的法治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法治生态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