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唐架芳 唐成红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一件调解案例入选司法部人民调解经典案例库,这也是安康市目前唯一入选案例。
本案说的是,黄某和徐某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多年前分家时明确哥哥徐某照顾母亲,弟弟黄某照顾自己的生父。这些年黄某一直带着父亲居住在安康市,而徐某和母亲住在石泉县老家。2016年9月的一天,已经78岁高龄的母亲在家不慎摔倒,导致盆骨骨折,后送至石泉县某医院治疗,花费1.2万元。当时哥哥徐某给付费用1.08万元,弟弟黄某只出了0.12万元。
后来,徐某欲将母亲接回家休养,却受到黄某的阻拦,黄某认为,医院医疗设施较为齐备,母亲在医院对身体康复有利。而当谈及母亲治疗费用时,黄某却沉默了。于是两兄弟因此事产生了争执,黄某坚持说母亲分家时已分给徐某,徐某照顾母亲、承担母亲医疗费理所应当。徐某认为母亲是大家共同的,生病住院黄某应该照顾并给付部分医疗费,不能对自己的意见横加指责。两兄弟还在母亲病床前大吵一架,但医疗费仍然得不到解决。
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两兄弟商议决定找石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问题。2017年2月,正月十五还没过完,两兄弟来到到石泉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兄弟俩你一言,我一语,都觉得自己很有理。调解员制止了两兄弟的哄闹行为后,对情况进行简单了解后,随即受理了该纠纷。受理纠纷后,调解员先对两兄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明确调解思路,而后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首先进行释法,在两兄弟平静下来后,调解员从《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弟兄俩进行教育,其次进行说理,调解员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兄弟俩分别做工作,首先给兄弟俩分别讲述父母养育的不易,其次分别说了对方在生活上的困难,希望俩兄弟能互相理解。同时,指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把其拉扯大不容易,现在母亲有病兄弟俩不细心照料,反而还在母亲病床前争吵,伤透老人家的心,其自己也都有儿女了,劝解双方反思自己的行为。
在调解员反复讲法说理的教育下,两兄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态度大为转变,对自己之前的行为感觉很羞愧。在相互协商下,最终双方当事人就母亲医疗费达成一致意见。
母亲后期医疗费用由俩兄弟共同承担,弟弟黄某再拿出6000元对母亲进行治疗,直到母亲出院为止。母亲住院总共花费的医疗费用,合疗报销后需要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哥哥徐某承担60%,弟弟黄某承担40%。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赡养问题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融情于法、法理结合,明确告知双方分工赡养协议并不能必然免除法定义务,建议当事人换位思考,唤醒了双方亲情,进而化解了纠纷。